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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上装修将楼下屋顶震裂定作人向承揽人追偿获支持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22 15:32:42 阅读: 来源:认证厂家

(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赵晓雪)在装修过程中因承揽人操作不当,致使楼下屋顶开裂,定作人代为赔偿后向承揽人行使追偿权。日前,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追偿权纠纷案。   2016年6月,赵某承揽李某一处房屋的地面装修工作,赵某在装修过程中用电锤给李某房屋地面起垫层,导致李某楼下的房屋楼顶被震裂。后楼下业主起诉李某至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主张财产损失赔偿。经法院审理,李某与楼下业主达成调解协议,李某赔偿楼下业主4万元。另外,李某主张赵某为该纠纷支付误工费、交通费、鉴定费等1万元。由于赵某装修中的过错行为导致楼下房屋损失,李某已先行向受损业主垫付赔偿款,经与赵某多次协商无果,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。  法官审理认为,被告按照原告指示为原告房屋地面起垫层,原告支付劳动报酬,双方之间形成承揽合同关系。工作过程中,被告给第三人财产造成损害,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原告作为定作人,明知被告并不具备专业施工资质和能力而选任,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有过错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结合实际情况,法院酌定原、被告各负担50%责任。对于原告主张的4万元赔偿款,其中34761.83元维修费有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证,法院予以支持。原告主张的误工费、交通费、鉴定费1万元,未提交相应证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按照责任比例,被告应负担17381元(34761.83元×50%)。该款已由原告实际负担,被告应予给付原告。法院遂判决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李某1738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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